一、 流程
填写检验申请单→提交资料和样品并缴费→受理报检→资料初审→签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联系通知单→检测及评估→签发检验鉴定报告和SDS及标签审核。
二、必需提交的资料
1. 检验申请单(企业向业务员索取)
2. 申请人对其货物的“成分声明”
3. 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(SDS):正本和电子版(中文版)
4. 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:样本和电子版
5.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
6.自愿委托声明
三、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
1. 送检样品为固体,需100克(如该样品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,需样1kg);
2. 送检样品为液体,需150毫升(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,需样3.5L);
3. 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,需3罐未开启过的样品;
4. 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电话联系;
5. 送检样品包装(或瓶)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;
6. 为了便于核查,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,不予退还(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)。
我们总部实验室能做化工产品的检测,可以出具办理危包证需要的“检验鉴定报告”,可以为企业编制/审核中文MSDS、编制/审核危险公示标签,也可以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(海运、空运、公路、铁路),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