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食品安全法》:转基因食品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。
《食品安全法》百二十五条:影响食品安全的,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,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,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万以下罚款。
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以上均为食品标签不合格处罚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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